产品组成:
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总局、省、市商场监督办理局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商场秩序归纳整治的告诉》的文件精力,处理人民群众的“要害小事”,进一步处理与人民群众严密相关的电子计价秤“缺斤短两”问题,严厉打击电子秤计量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,真实保护顾客合法权益,保护公正商场秩序,曹县商场监督办理局和曹县查验检测中心联合发布告诉如下:
各广阔经营户自觉遵守计量法令和法规,自动请求在用电子秤检定,制作、出售和运用电子秤做到以下八禁止:
三、禁止出售无厂名、厂址、规格型号、型式同意标志和编号、合格标志、无缺铅封等信息的电子计价秤。
六、禁止运用未经过检定、检定不合格、超越检定周期、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“做弊”功用的电子计价秤。
八、禁止集贸商场主办者不实行计量办理职责,包含不拟定计量办理制度、不设置公正秤、不对运用的归于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挂号造册等。
关于交易结算的电子秤,国家施行免费强制检定,免费检定经过“我国电子质量监督”官网,依照用户手册的介绍办法,录入计量用具、请求检定。
请各运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免费检定方针,合作网上请求存案,以便于有用施行电子监管。关于真实不能操作或许不会操作的,请直接到曹县查验检测中心事务大厅人工受理,按程序请求检定。地址:曹县珠江路西段交警队对过,联络电线。
关于不按要求请求检定、检定不合格接着运用或运用超检定周期的电子秤的,以及违背八个禁止规则的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》《山东省计量法令》等有关法令法规予以处理。
相关案例:
上一篇: 智能营养秤火爆海外精准计量引领健康新生活
下一篇: 针对电子秤计量做弊商场监管总局提出“八个制止”